私排未处理的废水 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陈惠娜
案例:村民王某咨询:他们村的上游有一座印染厂,厂方为了获取利润,将废水未经处理私自排放至河道,日积月累后,河道水质明显变差,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村民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十分苦恼。印染厂这样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评案:(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 卓辉) 对于环境责任问题,很多百姓的认识可能只停留在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阶段。其实,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可能涉嫌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而关于此罪名,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进行细致修改。
关于环境污染,目前已不再局限于土地、水体、大气等传统排污地点,且对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也不再限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污染行为,无论排污地点在哪,一旦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都有可能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对于“废水”是否属于法律严禁的排放污染物范围,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若按“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例举范围,“废水”中含有的物质就可能被排除在这一行列之外。但根据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将“危险废物”修改成“有害物质”。如此一来,在现实中确实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废水”就属于该罪中“有害物质”范畴。
再 看污染行为造成的结果方面,如果印染厂长期排放废水,即使未对居民的人身财产造成显性危害,但已日积月累地形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依旧构成犯罪。因为 《刑法修正案(八)》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的危害后果已不再局 限于显性危害,隐性的环境后果同样得到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印染厂的污染行为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