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的程序
1、公民申请
2、援助联络站初审
3、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审查(自受理后7日内)
4、作出决定(是否立案)
(1)受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办理
(2)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安吉县浦源大道700号安吉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
咨询电话:5220148
主办: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安吉广电梅地亚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820955 网站信箱:ajzfwzzc@163.com
浙ICP备05012727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昌硕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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