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办理指南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办理指南
受理地点:安吉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572-5554200
法定办理时限:15日(不包括途中邮寄时间、补充材料及调查取证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15日(不包括途中邮寄时间、补充材料及调查取证时间)
是否收费:收费(收费依据请详阅附录)
项目1:护照
费用:200元/件
缴付时间:受理当天
项目2:护照遗失补发
费用:400元/件
缴付时间:受理当天
项目3:护照加注
费用:20元/件
缴付时间:受理当天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申请表各栏目请用黑色水笔按申请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字迹清楚、整洁,内容完整。
不应当: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9: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安吉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窗口申请;
2:提交内容填写完整、字迹端正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3: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自带照片者需在大厅拍照点进行人像采集,证件照片为人像采集之照片);
4: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后同意出境的证明;
6:持有有效护照的,须提交护照;因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护照过期重新申请的,出示原护照,遗失的需写情况说明;
8:申请护照换发的,要求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以及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提交原普通护照及相应的情况说明;
9: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10: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11:属于以下情况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申请表、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样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回应时间:即办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所有证明材料包括复印件均A4纸大小。
2:申请人提供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申请人填写好表格,准备好材料后,再申请受理。
4:申请表各栏目请用黑色水笔按申请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字迹清楚、整洁,内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