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加强法制建设
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孟建柱强调,解决好信访反映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要正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推广民生热线、绿色邮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做法,切实保障群众信访权利。要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努力形成来信与来访同样管用的正确导向。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努力使信访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解决。要完善全国网上信访系统,引导更多信访群众变信访、来访为网访。要树立及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导向,落实属地责任,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效率。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下大气力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信访群众既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又遵守法定程序、服从合法合理的终结处理结果,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孟建柱指出,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干部要把依法办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充满信心。要把法治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努力实现定分止争。要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对因民事、经济交往引发的利益矛盾纠纷,要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去解决。要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努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只要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