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展期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姓名
甲方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手机号: xxxxxxxxxxx
甲方电子邮箱: xxxxx@xx.xxx
乙方(借款人): 借款人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手机号: xxxxxxxxxxx
乙方电子邮箱: xxxxx@xx.xxx
甲乙双方因借款展期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展期内容
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一致协商,就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xx的《借款协议》(如已对该借款协议进行过展期,则还包括已签署的所有借款展期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项下的借款展期事宜,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展期本金: xxxx元(xxxx元整)
原还款日: xxxx年xx月xx日
展期到期日: xxxx年xx月xx日
年化利率: x%
本息共计: xxxx元(xxxx元整)
还款方式: 到期还本付息(包括原协议应付利息余额)
注:利息 = 展期本金 * 年化利率 * (展期天数 / 365),其中“展期天数”为“原还款日(包括当天)”和“展期到期日(不包括当天)”间的天数。
借款人可多次还款直至待还本息全部还清,但提前还款并不减少待还本息。
二、展期流程
1、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线下完成协商,需要通过「助贷云服务」平台完善展期还款手续的,出借人在「助贷云服务」平台起草借款展期协议,起草完成后,即代表承认协议中约定的展期本金、展期到期日、年化利率等信息。在借款人确认该协议之前,出借人有权利将该协议删除。
2、借款人收到协议后,如果发觉协议信息有误,可以驳回给出借人;如果确认无误,点击确认按钮即代表认可协议中约定信息,确认后本协议即时生效。
三、协议有效性
1、本协议是对原协议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和原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法律效应同原协议,原协议生效期间本协议一并生效,原协议撕毁代表本协议一并撕毁。
四、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通过「助贷云服务」平台以网络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点击确认后本协议生效。由于「助贷云服务」平台的业务流程,一旦点击确认本协议,本协议同时自动生效。双方委托「助贷云服务」平台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且认可「助贷云服务」平台在未来发生的相关纠纷中向有关裁判机构提交该等文件信息的权利和证明争议事实的效力。
2、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3、若甲方与乙方发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同意提请中国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网络仲裁规则进行网络仲裁并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协议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作为双方之间往来及涉仲裁时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并以预留的手机号码为短信通知号码。甲、乙任何一方向对方、及仲裁机构向甲、乙双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以电子邮件或者短信形式发出,送至约定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即视为已送达。如一方需变更手机号码,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并提交中国南京仲裁委员会确认。
4、本协议中所使用的定义,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应适用「助贷云服务」平台释义规则,「助贷云服务」平台对本文定义享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电子签名
乙方(借款人): 借款人电子签名
签订日期: 2018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