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3月5日报道 刚刚施行4天的云南省“舆论监督新规”,似乎已经开始发挥威力。
这一新规来自云南省《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
记者获悉,“因舆论监督被停职问责的第一人”已经产生。此人是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的工作人员,因为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态度粗暴,和前来办理户口的群众发生激烈争吵而被当地媒体曝光。随后,昆明市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近日,这名户政工作人员被停职问责。
实际上,新规自一个多月前公布时,就牵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神经。曾有人说它是一只“纸老虎”,也有人期盼它是一只“真老虎”。“被停职问责第一人”的产生,似乎告诉人们,这一次动真格的了。
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新规刚刚施行,我们不能过于乐观,作为政府自身,作为媒体自身,还有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做好了长期的准备,都有待时间的观察。
曝光就问责
政府做好准备了吗
“舆论监督新规”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如果被媒体曝光,领导干部将遭到问责。由此,也产生了这样的矛盾:如果某些领导为了不被问责,千方百计阻止问题曝光,怎么办?
实际上,这样的事并不鲜见。记者李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他在调查一起毁林事件时,当地有关部门派出三十多人,把守在毁林现场的多个路口,李先生在当地农民家呆了3天才得以脱身。
记者王女士说,有一次,她花了半个月时间进行了扎实的调查,写了一篇舆论监督的稿子,然而稿件送交编辑部后迟迟不见出来。后来,领导告诉她,稿件写得很好,但有人打过招呼,不准报道。
类似的阻挠媒体舆论监督的手段还有很多,包括推诿、“踢皮球”、说情公关,甚至打击报复等等。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主任单晓红认为,虽然不少人已经意识到,要改进政府工作,办好事情,必须欢迎媒体监督,但是,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还不善于和媒体打交道,缺乏应对媒体的能力。如果这些环节处理不好,那么舆论监督问责也就难以推行和真正落实。
不久前,云南省部分州市遭遇罕见冰雪凝冻灾害,某媒体记者赶赴某市采访,因正值周末,联系多个部门采访均遭推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获知后,当即要省政府办公厅督察此事。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迅即到岗接受媒体采访。
丁绍祥说:“为了防止一些部门和州市因为怕被问责而‘躲记者’,我们对拒绝和回避舆论监督、重大突发事件瞒报迟报、报喜不报忧、故意发布浮夸或不实信息等情形,也作出了详细的问责规定。”
据介绍,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及建议免职10种。
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实行舆论监督问责要防止避重就轻的问题,防止问责对象与责任主体不对等的问题。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高明、储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