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1、上海股交中心对参与业务的投资者的要求
参与业务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或人员:
(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6)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上述第(2)(3)(4)项中的自然人股东在不满足上述第(5)项条件时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2、“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认定标准及要求
(一)认定标准
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及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金融资产。
(二)证明要求
(1)“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证明开具日期距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2)银行存款证明应为加盖中国境内银行业务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款证明;
(3)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为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业务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的资产权益证明;
(4)黄金资产证明应为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或者实物黄金证明;
(5)债券资产证明应为加盖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业务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
(6)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应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者由上述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
(7)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金融资产证明要求另定。
3、投资者开户的受理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在上海股交中心开立股份转让账户的受理时间、机构、 地点以及交通线路信息如下:
(1)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30;
(2)受理机构:目前仅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方存管业务需到指定银行办理);
(3)受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 560 号张江大厦裙楼一楼柜台;
(4)交通线路 :轨道交通 2 号线张江高科站 5 号出口,大桥五线, 大桥六线区间,东川专线,609,636,787,989 区间,161, 张川线,张南专线,塘川线等。
4、投资者如何了解挂牌公司信息
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股交中心主页(www.china-see.com), 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挂牌公司信息:
(1)通过“信息披露”→“挂牌企业公告”,查看各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各挂牌企业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如有);“临时公告”包括各挂牌企业挂牌前的“股份转让说明书”、“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进入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后各挂牌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解除股份转让限制公告”、“权益分派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2)通过上海股交中心主页“搜索”功能,输入挂牌企业股份简称或挂牌企业股份代码,即可查询该挂牌企业的相关公告。
5、上海股交中心为公司和股东提供的查询服务
(1)公司可以在上海股交中心查询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持有情况;
(2)股东可以查询其自有股权的变更情况、分红情况及公司的相关情况;
(3)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可进行查询。